1、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绝不乱收费。对经济困难者酌情减收,特别困难者可予法律援助。
2、依法、依程序办理许可事项,不作无原则的承诺,不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越权、超时许可。
3、对服务对象态度和气,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讲究效率,不推诿扯皮、拖延刁难。
4、为委托人提供耐心细致、忠诚负责的法律服务,并将竭尽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绝对忠于委托人,未经您的许可或者在场,决不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接触。
6、凡遇代理中涉及委托人权益的重大问题,一定及时与委托人沟通,绝不擅自作主。
7、绝对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绝不接受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不向服务对象索取或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
8、不利用职权让服务对象报销应为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参加服务对象安排的各种娱乐、度假和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