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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老农种植罂粟当菜吃 被判刑五年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未知时间:2017-03-23

  摘要:一位老农听信罂粟苗美味可口,在自家村西的苹果园种植了大片罂粟,结果还没等到丰收,就被警察逮捕。老农被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刑。

  案例:年近六旬的王老伯系巨野县田桥镇农民。2014年9月的一天,王老伯在自家村西的苹果园内种植了一片罂粟苗,并悉心照顾。

  冬去春来,罂粟生长蔓延很快。还没等到享受丰收的果实,警察就出现在了王老伯的面前。原来,有群众认出了这是国家禁止种植的罂粟,遂报了警。

  2015年3月18日,经巨野县田桥派出所民警及县公安局刑警现场检查,清点王老伯种植在苹果园内的罂粟原植物3140株。随后,警方对这些罂粟原植物进行了铲除、销毁,王老伯虽辩称种植罂粟是为了做菜吃,但警方未予理会,依法对其执行了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老伯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罂粟,而非法种植,且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考虑到其配合公安机关全部铲除罂粟,归案后,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犯罪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处老农有期徒刑5年,彬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相关知识: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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