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这不,在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一老太在家中非法种植万余株罂粟苗,被民警强制铲除。
案件:
2017年3月4日上午,郸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南关步行街菜市场发现有一老太在大量兜售罂粟苗,民警将其控制后,在其家院中发现大块种植罂粟苗的菜地,民警将其菜地里种植的11836株罂粟苗全部予以铲除。
经公安机关侦查,老太罗某系郸城县城关镇村民,在明知非法种植罂粟犯法的情况下,还因贪图小利,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在自己院里种植不会被发现,将院里菜地种植罂粟进行售卖。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以案说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之规定,非法种植婴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案,犯罪嫌疑人罗某在其院中的菜地种植11836株罂粟苗,其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特别注意的是,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来源:中国新闻网)